- 董董:谁来点评下邦帮公馆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为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要求,浙江省嘉兴市20日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明确5月21日零时起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新政策,非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房地产调控政策从2017年5月21日零时开始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者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网签平台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为准,在5月21日零时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价的,仍按原政策执行。二手住房以办理交易手续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延伸阅读